第 1 页 共 9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一、职责分工南昌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南昌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直各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市本级公共机构'〕组织实施
〔一〕市机管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24 年 4 月 10 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第 2 页 共 9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
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前报送市机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一〕基础表及台账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
县、区〔新区、开发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再由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第 3 页 共 9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机构汇总后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