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育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xx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XX]8号)文件精神,参照《xxx党委宣传部、xxx司法局关于在各族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xxx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结合教育系统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在全*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法制教育体制改革,为促进自治*的发展与稳定,保障西部大开发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及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整体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人,使学生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现代化法制观念
二、对象与内容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干部、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工及学生
“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一是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三是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四是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
(一)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法学理论,深刻领会邓小平法制思想,认真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法规条例,尤其是与教育事业发展和广大师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学大纲对学生实行法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