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财政体制的调研报告 一、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财政体制沿革 1996 年 6 月,榆次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根据晋中行署相关会议纪要,设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在地市财政中单列,实行独立的财政预、决算体制。从 1997 年起,根据山西省晋中行政公署财政局《关于榆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行财预字[1997]48 号)文件,实行“核定基数、定额上解、超基数全留、超支不补,自求平衡、一定三年”的财政管理体制。管理范围为榆次市使赵乡 14 个行政村和鸣谦镇 21 个行政村以及郭家堡乡的安宁、聂村,共 37 个行政村,核定面积 138.5 平方公里。 2024 年 10 月,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根据撤地设市,2024 年,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对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市政发[2024]51 号)文件精神,晋中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榆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财预字[2024]27 号)文件,开发区继续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实行独立的财政预、决算体制,在现行分税制的基础上,实行“核定基数、定额上解、超基数全留、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办法。管理区域调整为使赵乡的 14 个行政村和原鸣谦镇的 3 个行政村(南砖井、王杜、秋村)以及三水、佳地 2 个街道社区,核定区域面积为 55.8 平方公里。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同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 号)文件精神,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调整 2024 年所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市财预字[2024]101 号)确定所得税分享比例及预算级次为:中央 60%,省 14%,市 6%,县(市区)20%。 2024 年 7 月,经山西省政府批准,榆次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体制及事权范围不变。 2024 年根据市财政《关于市对县(区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完善后有关预算管理和收入征缴入库等具体问题的通知》(市财预字[2024]129 号)将开发区范围内 11 户企业划转为市属企业,开发区不再参加税收分成。同时,将开发区范围内房产税和契税全部划转市级,开发区不再参加税收分成。 2024 年榆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体制及事权范围不变。 二、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现行财政体制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正式挂牌成立。5 月,晋中市政府印发《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