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财政体制的调研报告 一、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财政体制沿革 1996 年 6 月,榆次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
根据晋中行署相关会议纪要,设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在地市财政中单列,实行独立的财政预、决算体制
从 1997 年起,根据山西省晋中行政公署财政局《关于榆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行财预字[1997]48 号)文件,实行“核定基数、定额上解、超基数全留、超支不补,自求平衡、一定三年”的财政管理体制
管理范围为榆次市使赵乡 14 个行政村和鸣谦镇 21 个行政村以及郭家堡乡的安宁、聂村,共 37 个行政村,核定面积 138
5 平方公里
2024 年 10 月,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根据撤地设市,2024 年,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对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市政发[2024]51 号)文件精神,晋中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榆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财预字[2024]27 号)文件,开发区继续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实行独立的财政预、决算体制,在现行分税制的基础上,实行“核定基数、定额上解、超基数全留、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办法
管理区域调整为使赵乡的 14 个行政村和原鸣谦镇的 3 个行政村(南砖井、王杜、秋村)以及三水、佳地 2 个街道社区,核定区域面积为 55
8 平方公里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同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 号)文件精神,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调整 2024 年所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市财预字[2024]101 号)确定所得税分享比例及预算级次为:中央 60%,省 14%,市 6%,县(市区)20%
2024 年 7 月,经山西省政府批准,榆次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