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经验专题英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在欧美发达国家中,英国民众的金融知识和金融素质相对较高,英国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给予了高度重视,形成了强制性和自律性机制相结合的保护体系
一是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列为监管目标,成为金融机构监管的基本职责;二是规范并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消费者保护的义务及内部解决机制;三是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内部在解决消费者纠纷及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沟通及自我监督
2001年l2月1日实施的《英国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明确规定英国金融服务局(fsa)负责监管各项金融服务,并规定了fsa的四项监管目标,其中之一就是“确保消费者得到适当水平的保护”[2]
同时,该法案还要求fsa开展消费者教育,加深公众对金融体系的认识,设立相应机构
fsa肩负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并对因金融机构破产而蒙受损失的消费者提供赔偿;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出版金融消费者刊物和开展消费者调查
fsa设立消费者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来信、电话和电子邮件
2001年6月fsa启动了公平对待消费者项目,要求英国最大的35家金融集团每年报告实施项目情况
同时fsa要求各金融机构在推销自己的金融产品时都要保证高度透明,使每个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风险
2005年5月fsa发布《关于金融服务投诉指引》,详细列举说明消费者可对金融机构的服务或产品投诉的情形以及消费者不能或没有理由向金融机构投诉的主要情形
2006年10月fsa出台了新的金融机构《业务原则》,其中确定11条原则作为金融机构是否符合监管标准的依据
这11条原则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5条,如“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其需要的信息,并且用清晰、公平、无误导的方式向消费者传达信息”等
fsa把消费者权益放在了十分重要的地位,目的是让金融机构更负责任、更加自觉地对待金融消费者,向消费者提供公平、清晰、无误导的信息,第1页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