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为统筹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暨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万州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抓好我区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的各项重点任务,指导督促我区各类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事件,扎实抓好生产要素保障,科学有序、分期分批、轻重缓急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二、严格执行复工复产时间除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资农贸市场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及其他需要复工复产的行业外,全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三、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一)落实复工复产备案审查制度
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并将复工复产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2),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经发局报备,其他企业向所属镇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要严格实施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等制度,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
(二)建立企业疫情防控责任体系
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见附件3),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