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为统筹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暨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万州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抓好我区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的各项重点任务,指导督促我区各类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事件,扎实抓好生产要素保障,科学有序、分期分批、轻重缓急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二、严格执行复工复产时间除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资农贸市场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及其他需要复工复产的行业外,全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三、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一)落实复工复产备案审查制度。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并将复工复产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2),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经发局报备,其他企业向所属镇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要严格实施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等制度,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二)建立企业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见附件3),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完善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措施,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同时,要在复工复产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重点对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受限空间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生产安全。(三)严格核查返岗人员信息。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区外及重点地区来万人员等情况。从其他省区市返万来万人员,或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直接接触的,或居住小区已经出现确诊病例的,以及其他存在可能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形的,要按要求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对于仍在湖北的职工,要暂缓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四)强化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规范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必要杀菌用品。要落实专人并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准备。要建立健全全员健康监测档案,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五)全面开展生产环境消毒杀菌。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聘请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采取多种措施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消毒,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企业复工复产后,每日对办公区域、生产区域、重点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毒杀菌,对食堂、更衣室、会议室等重点区域每日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生产、办公环境安全。(六)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最大化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四、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一)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