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模板附件 11 编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借款人(全称):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贷款人(全称):中国农业进展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借、贷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约束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第三条 借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RMB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提款时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本合同项下借款凭证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 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项:5.1.1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贷款利率,利率为 %。5.1.2 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贷款利率水平上 (上浮/下浮) %,利率为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1.3 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贷款利率水平上 (上调/下调) 百分点,利率为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根据下列第 项约定执行: 5.2.1 固定利率,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5.2.2 随之调整,分段计息。5.2.3 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 (月/季/ 6 个月/年)调整,分段计息。按月调整时间为每月 21 日,按季调整时间为每季首月 21 日,按 6 个月调整时间为每年 1 月 21 日和 7月 21 日,按年调整时间为每年 1 月 21 日。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年利率,包括:5.3.1 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3.2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