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一 章 总 (Zong)则第1 条 为了适应盐城市开展环境与功能定位(Wei)的变化,实现“在苏北地域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根本实现(Xian) 现代化〞的战略(Lue)目标,将盐城主城区建设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编制《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24—2024〕》〔以(Yi) 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 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2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办理的通知》〔国发[2024]13号〕3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办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24]204号〕4 、《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方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24]218号〕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良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6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定见》〔苏发[2000]17号〕7 、《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的通知》〔苏建规[2024] 35 号〕8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尺度》〔GBJ137—90〕9 、《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建规[1991]14号〕10、《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 号〕1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方法》〔建规[1994]36号〕1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2024〕13、《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4〕》14、《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个五年方案纲要》15、《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个五年方案纲要》第3 条 强制性内容规定文本中采纳“楷体字〞暗示的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4 条 规划指导思想1“、树立科学开展不雅,根据五个统筹〞的要求,增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宏不雅调控“功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