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一、主动报告原则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
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5、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医务处或护理部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程序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务处或护理部,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 24〜48 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医务处或护理部,医务处或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
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每月在医护质量通报上公布分析处理结果,并跟踪处理及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每月的考评内容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 18 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等部门
1、病人辨识事件
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
2、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臵体内
3、手术事件
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
4、呼吸机事件
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
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6、特殊药品管理事件
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
7、跌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