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电气化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 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稳 定、有序、可控的进展,根据《安全生产法》 、《集团公司安 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 责”责任
即:在履行本职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 主管领域或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 公司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一把手”负总责,分 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管,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公司、工程段、项目部主要领导是单位及项目部 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办理人 身意外损害保险;要加强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防治 措施,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要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依法做好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工作; 要积极采纳职业安全健康 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 估等方法改进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 管理水平
第五条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协助总经理对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责任 人,对安全生产负主管领导责任
第六条 分管各业务工作的领导,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 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条 各片区分管领导, 是公司对该片区施工生产、 区 域经营、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及时掌握责任片区内的 施工生产状况和施工安全动态,协调、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分析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对责任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