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前,委托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 、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居住的物业
3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V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 X,以示删除
7 、在签订合同前,委托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相关证书及资料
8 、本合同签订后,在 15 日之内委托方应向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9 、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由委托人另附,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乙方要本着对全体业主负责,参与前期介入,熟悉场地,掌握开发地块的管网、线路布置及设施设备功能,对设计建设方案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