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业园区业主大会成立流程 第一步: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开发商向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附件一);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也可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邀请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举。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张榜通告(附件二),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加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指导下,由主管官员、开发商、业主代表组成,人数一般 10 人左右(可根据小区大小增减),原则上不应超过 20 人。筹备组成员建议名单在小区内进行公告(附件三)。 第四步: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第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成立的形式(即全体业主大会还是业主代表大会)。 第二,确定成立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形式的,在这次会议上或今后的会议上,确定首次业主大会的投票权数,确定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5-15 名)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人数(一般 5-15人),确定首次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筹备工作。确定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形式的,在这次会议上或今后的会议上,确定业主代表产生办法和人数,确定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的投票权数,确定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5-15 名)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首次业主代表大会成立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筹备工作。业主代表的产生原则上以 1 个选举区域产生 1-3 名代表,业主代表总数一般不超过 100 名,业主代表可以有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举。业主代表由筹备组发出公告征集(附件四)。业主代表建议名单由筹备组确定后在小区内向全体业主公布(附件五)。 第三,筹备组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即《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交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征得 2/3 以上业主签约后正式通过。业主(代表)大会可邀请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五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在会议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