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劳务居间合同书 工程劳务居间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居间合同之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 施工项目,乙方自愿支付甲方的居间劳务酬劳。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 项目工程事宜,提供联络、签约机会,促成签定合同媒介服务。 2、乙方应提供签定合同的有效文本及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第二条:酬劳 乙方自愿承诺与甲方签定的合同总金额 %作为居间劳务酬劳。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末促成合同成立,所签定的居间合同及乙方所承诺的劳务酬金无效。 2、如乙方的单位法人代表变更,受权代理人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变更,所签定的合同及承诺的事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甲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支付本合同承诺的居间劳务酬劳。 3、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必须属实,方可促成合同签定;若乙方蓄意避开甲方与发包方签定合同,视为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乙方须同样履行承诺支付甲方居间劳务酬劳,否则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生效 1、乙方末按时间支付甲方居间劳务费,视为乙方违约;除继续承担应付款项外,同时还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按甲方应得劳务酬劳总额的 %乘以逾期天数计得金额,作为罚金迫加支付给甲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提供与甲方签定的主合同复印件一份,委托人付清全部居间劳务酬劳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乙方 甲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