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协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诺菲达新能源(山东)有限公司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甲方项目负责单位)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并形成记录,其内容: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甲方的安全责任第三条:甲方应提供与乙方以下条件:1、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现有技术资料
2、 甲方应当要求设计单位保证提供的设计文件符合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要求;特别是设计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当在设计中制定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
3、 甲方应当将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体系内统一管理
4、 甲方应当督促各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迅速向各方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并严肃查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如实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实施事故救险
5、 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6、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7、 甲方对乙方施工资质的确认,要由安环、技术、工程等项目负责部门审查、认证后,方能签订合同
第四条 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