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支教学生工作制度 支教学生工作制度 一、实习支教学生要严格、认真执行院党委【2024】20 号文件中关于对实习支教学生的各项规定。 二、实行“日汇报”“周例会”制度。每天早上 7 点前,组长以短信方式给指导老师汇报本组前日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每周末,小组召开小组会议,总结本周工作、生活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实习支教学生要自觉遵守老师职业道德法律法律规范,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补课等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向所在学校要求补助。 四、实习支教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制造条件为中小学生开展课外无偿辅导。 五、4 人以上(包含 4 人)的实习支教点选拔 1 名组长和 1 名副组长。4 人以下实习支教点,选拔 1 名组长。组长和副组长要每 2 周主动听取一次所在学校领导和师生的意见,并向指导老师反馈实习支教情况;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定期组织组员开展学习活动,积极调动实习支教同学的工作积极性;实习支教学生受实习支教工作队和当地学校的双重管理,要自觉维护学院和当代文明大学生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学院与所在学校的良好关系。 六、实习支教学生每周至少要听所在学校指导老师 1 节课。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七、实习支教学生要力争使所带班级成绩高于当地学校平均成绩。 八、实习支教学生要高度重视交通、饮食等安全工作。在乘坐车辆时,一定要乘坐有正式营运资质、车况良好的公交车(出租车)。未经校长与指导老师批准,不得在工作日或节假日私自离开实习支教学校。不允许实习支教学生私自到校外游泳、爬山。 九、原则上,一学期内,工作日因病、因事请假累计不超过 3天(超过 3 天,将计入考核)。实习支教学生请假以及周末离校外出,要由学校校长和指导老师共同批准。山西籍实习支教学生在法定节假日(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可以经所在学校校长和指导老师批准回家,每学期回家不能超过两次。 十、实习支教学生未经当地学校校长(园长)批准,不得私自组织小学生到校外开展任何活动。 十一、实习支教学生要逐日填写《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手册》,在学期结束前 2 周提交一份基础教育讨论案例,在学期结束前提交一份实习支教工作总结和给下一批实习支教同学的交接信。 十二、实习支教学生在实习支教期间要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尊重当地民情风俗,谦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