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府融资工作总结 第 1 篇:政府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过度与资产闲置的解决方案 [摘 要]在经历了 2024 年的信贷大潮和“4 万亿”的投资刺激之后,2024 年初,一场法律法律规范和排查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行动日期而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公开提出把“尽快制定法律法律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今年宏观政策方面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
地方融资平台是否合理法律法律规范是关系到地方经济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问题
文章就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状进行了论述,并且结合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过度负债和资产闲置的现象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形成与现状 1、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产生的背景 1994 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基本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中央财政所占比重逐步提高,大方向是正确的
但是当初改革时,分了财权,未分事权;于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财权层层上收、重心上移,事权层层下放、重心下移的局面,导致地方政府财力紧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断增长
1994 年《预算法》第 28 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
在这种背景下,近年来,为了促进地方经济进展、推动城市化进程,一些地方政府进行了投融资体制创新,相继建立了一些隶属于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
将原属于财政拨款的项目拿到银行去贷款融资,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2、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定义 所谓“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不动产、股权、规费、债券、税费返还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到融资标准的地方国有企业或企业集团;必要时辅之以地方财政的变相担保或由地方人大出具“安慰函”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