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老龄委,市直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全国老龄委《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我市基层老龄工作,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全市基层老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我市已于1994年进入人口老龄化行列。目前我市已有60岁以上老年人70.3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2.73%,其中农村老年人56万,占老年人总数的80%。“十一五”期间全市老年人口每年将以4%的速度递增,比人口自然增长率高出五倍。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将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带来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影响。(二)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市老龄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是,基层老龄工作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工作机制还不完善,老龄政策法规得不到有效落实,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夯实老龄工作基础,已成为提高老龄工作整体水平,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三)老年人生活在基层,其养老、医疗、优待等政策规定需要通过基层来落实;生活照料、文化、教育等各项服务需要基层来提供。面向基层,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老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基层老龄工作,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基层老龄工作,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二、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为老服务的思想,把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统筹规划、优第1页共4页化资源、整合力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干部队伍稳定、活动设施完备、服务项目丰富、开展活动经常、考评机制科学,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努力开创我市基层老龄工作的新局面。三、基层老龄工作的主要任务(一)进一步落实各项老龄政策法规。在城市,要认真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解决老年人最基本、最关心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在农村,要继续坚持家庭养老为主体的养老机制,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明确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特点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保障水平。同时采取政府投入、集体补贴、社会资助的办法,加大对城乡贫困老年人救助力度,切实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二)不断完善为老服务设施。根据《*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把为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考虑为老服务设施的数量、布局和规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兴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站、室)、老年大学(学校),形XX县区(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为老服务设施网络,切实改善为老服务环境。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地解决老年人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个体私营、外资兴办为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将内部福利服务设施向社会老年人开放。鼓励将闲置校舍、厂房、办公楼改造为老年人活动场所。(三)强化为老服务功能。立足老年人的各项需求,倡导居家养老理念,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资源,建立完善为老服务体系,拓展为老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各种便捷、周到的服务。服务内容要围绕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健康护理、日常照料、文化娱乐、第2页共4页老年教育、体育健身、维权服务等方面进行,满足不同类别、不同层次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