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市民群众幸福感 ——辽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纪实本报记者 付强8 月 12 日,在辽源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现场会上全面介绍和推广辽源经验,认为辽源主动创新,围绕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大调解”格局、深化社区警务以及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渠道解决保障性难题,许多做法在全省领先甚至在全国少有,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辽源的经验和做法……作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试点城市,辽源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的要求,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出发,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快构建具有辽源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经过半年多的实践和探索,辽源已经初步显现了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良好态势。前不久,有关部门对全市 17 万户固定电话逐一进行拨打,从接受调查群众反馈的信息看,满意度均达到 97%。创新方式,建立大调解体系调解是最有效的化解矛盾方式,不但可以节省行政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还可以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为此,辽源把调解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牵头协调、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整体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调解体系和机制。市综治办在全市的街道、社区、乡镇和行政村都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聘用了 3847 名综治协管员。他们不但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还承担着排查员、治安员、信息员、宣传员、看护员、帮教员、服务员、消防员“九大员”的职能。各级法院在乡镇、社区和村组设立了 54 个“收案点”、“办案点”、“诉调对接点”和 9 个人民调解室,聘请了 211 名诉讼联络员、协助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各级检察院在各乡镇、街道和社区设立了 100 个检察联络服务室,聘请了 137 名检察联络员。公安部门把调解优先原则纳入执法质量考核内容,采取以民警为调解主体,退休民警、法官,综治协管员等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调解模式,专门设立调解室,每个调解室都聘请两名具有丰富司法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的退休老民警、老法官、老支书、老村长担任调解员,与民警一同开展调解工作。东丰县在 1682 个村民小组的协管员家中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联系点,将调解工作流程和工作提示板挂在墙上,群众亲切地称“炕头上”的调解室。辽源还把调解室延伸到了在重点企业、医院、学校、批发市场等场所。被聘为南康公安分局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原民事庭庭长高士德和原龙山公安分局退休民警高仁杰,短短 3 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