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司法考试复习 6 点误区略览 自 2002 年起,原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律考)改革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简称“司考”,至今已成功举办八届。无数考生蜂拥而至,纷纷报名参加传说中的“天下第一考”。脱颖而出者少数,名落孙山者多数。08 年,国家答应在读大学生报名参加考试,简称“大三报名大四考”,又一次刷新司法考试考生队伍新纪录。高校校园里,不论是否法律院校,不论在本科生还是研究生中,司考培训宣传火爆,讲座广开,辅导类图书也极为畅销。 然而,如何处理好与司法考试的关系,对于尚未步入成年时代的法学教育来说,几乎似如南飞乌鹊,“绕树三匝,无枝可依”,困惑迷茫得很。在就业政策、司考制度及高教评估体系的联合夹击下,法学教育何去何从?不仅困扰着直接承担教学职能的教师,也让尚未走出校园的在读学生感到迷雾重重,司考复习也就很轻易陷入诸多误区。要是不能及时走出来,恐怕对提振司考复习信心、拉动司考胜算有害无益,甚至还会荒废原本正常进行的法学教育。笔者长期从事法学本科教育及司法考试培训,在与众多学员和考生交流及相关调研中发现,在校生司考复习主要存在复习定位主观化、复习信心模糊化、复习时间两极化、复习方法一元化、复习路线异常化以及复习辅助妖魔化等六大误区。 1、先来说说复习定位主观化。 司法考试的复习,不能不涉及对司考的熟悉,确切地说,是对司法职业证书的熟悉。在严重就业形势和巨大就业压力下,“考证”依然如火如荼,司法职业证就在其中。只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就可拿到司法职业证书,取得进入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司法职业队伍的准入资格。同时,司法考试科目全部是法律类,属于文科系列,不需要考生的非凡技术基础或非凡天赋,免于计算、不用动手、无须张口,只要工夫花得上,功夫拿得下,就可做到一证到手。所以,司法考试报名者络绎不绝,只有学历门槛,没有专业障碍,不管在读什么专业,都可以参与进来。然而,对司考及司考证书的定位却未必客观理性,相反,在许多在校考生中存在定位主观化的误区。由于统一司法考试后,司法职业准入需要职业证书,因此,不少考生认为参加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职业证书是就业的强大武器。尤其是法学院在校生,因其与司法职业直接对口,更是将此证当作尚方宝剑,觉得没有这张证书就找不到工作。“有证,前途无量;无证,前途无望”。于是,在大学校园里,司法考试的地位以压倒性优势胜过法学教育。不少学生,宁愿选择旷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