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全区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转变,依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试点的通知》(农办经发〔2021〕19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办发〔2021〕48 号)、《市现代农业进展服务中心关于下达 2021 年农业生产托管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以及省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农业生产基本状况区辖 2 乡 2 镇 7 个街道办、105 个行政村,耕地面积 25.18 万亩,全区粮食播种面积 16.72 万亩(其中玉米面积 6.29 万亩,占粮食作物种植总面积的 37.6%)。截至 2021 年底,我区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 75 台,配套农具总量达到165 台(套);玉米收获机总量达到 10 台,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 4.1 万千瓦。全区机械化耕地面积达到 14.9 万亩,机械化播种面积达到 14.8 万亩,机械化收获面积达到 8.2 万亩。二、项目实施的范围及任务以玉米、马铃薯、杂粮等产业为主,引导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现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展道路,着力解决小农户分散化生产问题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动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敬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动规模化生产。2021 年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1.58 万亩(其中:信义镇 8300亩,吴城镇 6500 亩,枣林乡 1000 亩),发放补助资金 131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91 万元,市级资金 40 万元),推动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快速形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进展壮大,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三、项目实施内容(一)补助对象。全区范围内有肯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二)补助作物品种。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三)补助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机播、机收、机耕、秸秆还田、旋地以及玉米机械化烘干等环节。(四)补助标准。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补助标准不得干扰我区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 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 130 元;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