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财政机制调整指导意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区近几年来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对现行区街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和完善,特制定以下意见:一、财政体制调整的基本目的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深化财税改革,建立属地化税收征管体系
进一步理顺区与街道办事处的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发展区域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逐步提高街道办事处财政保障能力,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财政体制调整的基本原则(一)税收属地管理原则
以行政区划为准,税收按照属地征收管理和划分归属,逐步建立健全属地化税收征管机制
(二)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
统筹考虑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合理确定其支出范围和标准,建立较为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街办职能的正常履行
(三)鼓励发展原则
按照税收增量实行分档分成,鼓励街道办事处逐步发展壮大区域经济和税收总量,提高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水平
(四)公平合理、简明规范原则
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统筹发展和平衡的基础上,体制设计和实施办法力求科学公正、统一规范、简单明晰、便于操作
三、财政体制调整的基本内容(一)体制模式对街道办事处实行“税收属地征管,增量分档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税收征管范围和收入基数按照税收属地征管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准,凡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以内的工商税收收入,均属街道办事处的征管范围
东环科技XX县区域内的税收征管,统一由东风街道办事处负责
第1页共3页以街道办事处上年实现的区级税收收入(不含城市教育费附加)作为收入基数
按照本体制规定,街道办事处20XX年收入调整计划见附件
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实现的地方税收为区本级财政收入
(三)财政供养范围和支出基数主要包括财政供养范围以内的人员经费,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