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材料代换管理制度1.目的: 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法律法律规范材料代换的审批程序,明确责任人,在使质量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建立准确的工程档案资料。2.名词解释材料代换: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使用材料或设备的代换,简称材料代换。3.管理规定当材料为紧俏物资、规格过期物资,或设备损坏无法使用、或严重影响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时,才能进行材料代换。 材料代换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报项目总工批准,同时征得设计代表及监理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材料代换单经审批后,由资料管理人员按项目总工批示进行存档和发放。 材料代换应做好跟踪记录,并在施工后交资料管理人员保存。 代换材料下发的同时下发材料代换标注通知单,视同设计变更进行标注和管理。 同一项目有两次及以上材料代换,以最新版材料代换单为准,原材料代换单收回,盖“作废参考”章存档备查。 材料代换单应完整、清楚,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进行整理、保管,工程竣工时移交生产运行单位保存。4. 附表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材料代换申请单申请单位单位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结构部位申请人 代换原因 代换原理设计使用材料代换用材料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位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位申请负责人项目部总工监理设计代表注:1.本表由专业技术人员填写2.要求不得有空项3.该表必须交经营部门核算 4.该表与验收资料最终核对无误后交资料管理人员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