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25 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护理文书一律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
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日期用年-月-日,时间采用 24 小时制,具体到分钟
护理文书记录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 法 掩 盖 或去 除 原来 的字迹
上级 护理人员 有 审 查修改下 级 护理人员 书写的记录的责 任
实习 护士、试 用期护士、未 取 得护士资 格证 书或未 经 注册 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由 本医疗机构具有 合 法 执 业 资 格的护士审 阅 并签名,需修改时用红 色 笔修改并签名
进 修护士由 接 受 进 修的医疗机构认 定其 工作 能 力 后 方 可书写护理文书
二 、体温单填画 要求 1
体温单项 目 分为 楣 栏 、一般 项 目 栏 、生命 体征 绘 制栏 、特 殊 项 目 栏
各 项 目 栏 除 特 殊 要求和说 明外,均 应使用同 色 笔书写
数字除 特 殊 说 明外,均 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 量 单位
体温单填写、绘 画 过程中出现错误 时应重新 书写
【 填写说 明】 : 1
楣 栏 项 目 包括:科 室 、床 号、姓 名、性 别 、年龄 、住 院 病历号(或病案 号)、入 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