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 押 ( 担 保 ) 协 议 书 编 号 : 号 抵 押 人 : (下 称 甲 方 ) 营 业 执 照 号 : 身 份 证 号 ( 抵 押 人 为 自 然 人 时 填 ):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抵 押 权 人 ( 债 权 人 ): ( 下 称 乙 方 ) 身 份 证 号 : 地 址 : 根 据 ( 下 称 借 款 人 ) 与乙 方 签 署 的 编 号 为 的 《 借 款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主合 同 ) 中 的 约 定 , 乙 方 为 借 款 人 提 供 期 限 为 ( 月 /年 ) 金 额 为 人 民币 ( 币 种 ) 元 的 借 款 。 现 甲 方 自 愿 将 其 拥 有 或 者 有 处 分 权 的 财产 抵 押 给 乙 方 作 为 担 保 , 经 甲 、 乙 双 方 协 商 同 意 , 订 立 以 下 抵 押 条 款 。 第 一 条 本 协 议 项 下 担 保 的 主 债 权 乙 方 依 据 前 述 主 合 同 为 借 款 人 提 供 的 期 限 为 ( 月 /年 )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元 的 借 款 而 对 借 款 人 享 有 的 全 部 债 权 。 第 二 条 抵 押 物 1、 甲 方 以 其 依 法 享 有 处 分 权 的 财 产 向 乙 方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抵 押 物 的 相 关 信息 详 见 本 协 议 附 件 抵 押 物 清 单 : □ 一 、《 房 地 产 抵 押 物 清 单 》 /□ 二 、《 机 器 设 备抵 押 物 清 单 》 /□ 三 、《 机 动 车 抵 押 物 清 单 》 /□ 四 、《 其 他 动 产 抵 押 物 清 单 》( 打“√”的 为 选定 项 ) 和抵 押 物 权 利证 书 , 附 件 抵 押 物 清 单 为 本 协 议 不可分 割的 组 成部分。 2、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如抵押物有共有人时)。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1 、 本 协 议 下 的 抵 押 担 保 的 范 围 包 括 : 主 债 权 中 的 本 金 计 人 民 币 元和其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该约定金额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协议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