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担保业务风险评估、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辽宁 李卓) 为规范担保业务操作,防控担保业务风险,提高担保业务运作效率,保障担保业务发展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担保业务风险评估系统 担保业务风险评估系统主要指本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的事前、 事中和事后,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风险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授保额度状况及被担保企业反担保措施状况进行的初步判断和系统评估
(一)被担保企业风险状况初步判断
该系统主要针对被担保企业的担保申请、会计报表、担保业务经理出具的被担保企业调查报告及风控经理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被担保企业信息等资料,初步判断该企业是否可作为担保对象
风控经理认为能够接受的担保对象,可将该企业列为重点关注企业进行分析考察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风控经理向主管经理和总经理报告后,可直接予以否定
①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涉及诉讼的企业; ②企业负责人被金融企业列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请求合作银行协助查询); ③被担保对象经营不足一年的企业; 2 ④属于国家政策限制或淘汰行业的企业(登录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参照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 (二)、被担保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系统
该系统主要对被担保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是否为我公司合作被担保对象
1、被担保对象评级体系内容 本公司被担保对象评级体系包括被担保对象风险评价以及行业风险评价两部分; 被担保对象自身风险评价
主要评估和度量其信用风险水平及抗风险能力,包括信用履约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价、经营及发展能力评价、综合评价等5 个方面
综合评价包括领导者素质、管理水平、发展前景和与我公司业务合作情况等4个方面
行业风险评价
主要评估和度量被担保对象所在行业全部企业的整体信用风险水平,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部分内容
定性评价包括行业运营环境、行业竞争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