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区公共租赁住房首批次分配安置抽签活动工作方案 XX 区公共租赁住房首批次分配安置抽签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1 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81 号)、《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佛府〔2024〕40 号)以及《佛山市 XX 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佛禅府办〔2024〕66 号)相关规定,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有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的,根据规定应当优先安排保障房。结合到目前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考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实际情况,我中心拟对 2024 年前申请通过的 2 户住房困难家庭、2024 年度申请通过的 34 户住房困难轮候家庭、2024 年度申请通过的 23 户住房困难轮候家庭,2024 年度申请通过的 6 户住房困难轮候家庭,符合房屋调整的 1 户在保家庭,共计 66 户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实物配租安置。为确保此次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上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次抽签工作方案。 一、主办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二、协办单位 区住房保障中心 三、抽签时间、地点 2024 年 8 月 3 日在佛山市体育馆(卫国路)进行抽签现场会。 四、抽签房源情况 本次抽签安置的房源共有 66 套,全部为石湾、祖庙、张槎等区域的公租房空置房源,其中电梯房 64 套,楼梯房(首层)2 套。 五、安置分配家庭的确定 参加本次安置分配的家庭为 2 户属 2024 年前申请通过的住房困难轮候家庭,34 户属 2024 年度申请通过的住房困难轮候家庭,23 户属 2024 年度申请通过的住房困难轮候家庭,6 户属 2024 年度申请通过的属危房困难轮候家庭,1 户符合房屋调整的在保家庭,共计 66 户住房困难轮候家庭。 六、安置分配办法 根据《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佛山市 XX 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坚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安置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本次安置分配,配租户型与申请家庭人口情况相对应,按申请家庭人口进行分类。 七、抽签办法 所有抽签分配的保障房将按申请家庭的人口数进行划分: A 类为 1 人保障人口家庭(共 28 户);B 类为 2 人保障人口家庭且属夫妻关系(共 14 户),C 类为 2 人保障人口家庭且属非夫妻关系(共 9 户); D 类为 3 人保障人口家庭(共 10 户); E 类为 4 人及以上保障人口家庭(共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