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招待费超支中“公务费”的计算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 2%。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68号)自 2012年 4月 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如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 公用经费支出,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和其他费用和业务招待费。) 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2 公用经费支出的内容 公务费 它反映 1.办公费、2.邮电费、3.水电费、公用取暖费、4.工作人员差旅费、5.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6.机动车船燃料费、7.保险费、8.用车费、9.会议费,10.场地车船租赁、调干旅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驻外机构人员出国回国旅费、养路费(自 2009年 1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牧区办公用马费等。(常用的公务费有 10项) 设备购置费 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一般设备、车船等购置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教学、科研医疗单位的专业设置购置费,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图书购置费,以及一般事业单位的图书购置费,档案设备购置费等。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规定办理。其中按规定由事业费列支的各种设备,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列入本目,不够固定资产的列入有关目。 修缮费 它反映了事业单位的公用房屋、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