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机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 丁方: 身份证: 第一条 签订本合同的目的: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于 年 月 日由公司内部人员出资购买壹台 型号挖掘机,挖掘机购买总金额为(大写) ,现将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二条 合伙经营地点: 第三条 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日起,至共同同意终止合同为止。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所占股份 ; (二)合伙人乙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所占股份 ; (三)合伙人丙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所占股份 ; (四)合伙人丁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所占股份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公害。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 1 、以签订的《挖机租赁合同》为依据,收益首先还银行贷款,还贷后有盈余每季度按出资比例返还股东红利。 2 、处置挖机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处置后的残值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出资比作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始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示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经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3 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 被 依法 宣 告 死亡; ② 被 依法 宣 告 为无 民 事行为能 力 人; ③ 个 人丧 失偿债能 力 ; 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