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 1 时间 2011年 8月 26日 地点 吉林身松原市兴原乡 成员 刘冬洋 黄磊 张雨辰 夏铁瑛 目的 对于兴原乡所在规划地段现状调研 概况 松原市于吉林省中西部地处哈尔滨、长春、大庆三角地带,松嫩平原南端,坐落在松花江畔
东、南与长春市四平市为邻,北与黑龙江省大庆市隔江相望,西部与白城市、内蒙古自治区接壤,是京哈、京齐、长白、通让铁路和明沈、京哈、科铁、珲乌、长白等国省级公路的重要枢纽
全境东西长 240公里,南北宽 172
4公里,幅员面积 22034平方公里,占吉林省面积的 12%
人口 280万(2010年),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地级市;是 2009中国魅力中小城市200强之一;2009中国东北十大魅力城市之一;2007年度被评选为国家园林城市;入选"2006跨国公司眼中最具投资潜力的中国城市"
与包头、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一起被称为“中国北方经济增长四小龙”
为实现松原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转变”,即由单一石油城市向多元产业城市转变,由生产性城市向生产生活并重的城市转变,由多头管理的城市向统一管理的城市转变,把松原建设成为创业环境优、人居环境佳、综合竞争力强、城市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松原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兴原乡政府行政范围为中心城区一部分,与前郭县城共同组成中心城市,统一规划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4月 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6月 8日) 6、《》 现状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 2 区位条件 该规划地段位于松原市宁江区兴原乡管辖,松花江南侧(江南)
规划范围北部为镜湖公园,西南侧为湿地,有较好的自然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