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1: 北 京 市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播 音 与 主 持 专 业 ( 专 科 、独立本科 段)考 试 计划 播 音 与 主 持 专 业 ( 专 科 ) 专 业 代码:01A0509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播音与主持专业(专科)是为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素质播音与主持专业人才而设置的。通过本专业的系统学习,使考生掌握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语言表达、节目主持艺术、新闻采编的基本训练,具备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具备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与主持工作的基本素质,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及新闻报道等工作的应用人才。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课程设置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层次专业的要求一致;同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培养应考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 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达到 71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2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核 方式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 笔试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2 笔试 3 04729 大学语文 4 笔试 4 1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上机 5 09192 新闻理论基础 4 笔试 6 08718 新闻采编业务 4 笔试 7 04515 写作基础与应用 6 笔试 8 01178 电视艺术概论 5 笔试 2选 1 03683 综合英语(三) 10 上机 9 01770 播音语言表达 6 非笔试 10 07174 播音与主持创作基础 6 非笔试 11 09193 播音业务 6 非笔试 12 04367 形体表演与化妆 4 非笔试 13 09194 专题知识讲座 2 非笔试 14 04633 广播电视节目评析 5 非笔试 15 09195 文艺作品演播 5 非笔试 16 01435 普通话与播音技巧 4 非笔试 总学分 71 四、考核方式 3 1.非笔试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统一组织,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2.计算机应用基础、综合英语(三)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式,由市自考办统一组织。按百分制记分,60分及格。 3.其他课程均为闭卷笔试,按百分制记分,60分及格。 五、课程说明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