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苏政办发〔2024〕72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2024 年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环保厅制订的
2024 年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方案
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2024 年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方案省环保厅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确保 2024 年及“十一五〞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根据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方法〉〔试行〕的通知
〔环办〔2024〕1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2024 年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要实现“8 个 100%〞,即:各地政府及时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
2024 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方案
,方案工程完成率到达 100%;2024 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和发挥减排作用工程的监督性监测完成率到达 100%;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检查、现场抽测工作完成率到达 100%;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率到达 100%;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完成率到达 100%;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完成率到达 100%;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使用率到达 100%;国家补助经费按时、全额拨付到位率到达100%
二、重点工作〔一〕抓紧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方法〔试行〕的通知
〔苏环办〔2024〕107 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