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制副校长寒假讲话稿(精选五篇)今日,我讲的主题是《力行“十戒”,预防犯罪》
什么是“十戒”呢
第一是戒“贪”、第二是戒“奢”、第三是戒“骄”、第四是戒“假”、第五是戒“黄”、第六是戒“毒”、第七是戒“赌”、第八是戒“惰”、第九是戒“散”、第十是戒“妒”
这十种需要“戒”的,都是同学们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和性格,假如让它们在自身滋长、蔓延,或不能有效地远离它,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阶下囚
人们常说:“科学与谬误只有一步之遥”,违法犯罪与否,我认为也只是一念之差,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但是同学们应该明白,这个犯罪之“念”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层次的原因,是有着必定的联系的,下面我将通过典型案例加以剖析
第一戒“贪”
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总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
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
假如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
据我统计,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 30%
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行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侵占罪,以及贪污、受贿等等
因贪而被判刑的人非常之多,小的在我们学生当中、大到高级官员都有,你说成克杰,王怀忠官够大了吧
一个原来是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属国家领导人了,一个是安徽省原副省长,却都因“贪”被送上断头台
善恶终有报,今年 6 月份我们省里头与原交通厅长章俊元案有关的两个重量极人物也栽下来了
一个是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建,一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