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济安监字〔2024〕59 号关于认真贯彻化工装置试车标准严格试生产环节平安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安监局,济宁高新区、北湖度假区经发局,市管各化工企业:为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平安生产管理,省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制发了
山东省化工装置平安试车工作标准〔试行〕
山东省化工装置平安试车十个严禁〔试行〕
的贯彻执行,严格试生产环节平安监管,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大力宣传贯彻
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生产环节是事故高发阶段,从全省统计来看,2024 年以来全省化工装置试车环节共发生事故 12 起、死亡 28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分别占全部化工生产平安事故的 16
9%和 19
的出台,对标准全市化工装置试生产环节的平安管理意义重大,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提高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尽快组织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的企业,认真学习贯彻
,掌握化工装置试车的根本程序、条件和标准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对试车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讨论制定本企业化工装置试车的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逐一落实试车前的各项条件和要求,确保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平安、稳定、连续运转
二、认真开展化工装置试车平安专项检查活动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市局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动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安监字〔2024〕51 号〕要求,将化工装置试车环节“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抓
针对辖区内已建成〞尚未正式投入生产运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监督企业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