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登记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各项目部须将土建工程造价款的0
5%作为专项资金,安装、装饰工程按造价0
0%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
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按省有关规定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4、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