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主任:XX主任职责:主持居监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居监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有关提议;列席社区两委会议,及时反馈会议精神,做到上情下达
委员:XX委员:XX委员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或建议,服从主任安排,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列席社区重大事务会议
照片照片照片居民监督委员会职责1、对居委会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社区人员享受低保、高龄补助、民政救助、残疾人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对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3、对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等居务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参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区财务收支和经费使用情况,对党务、居务和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5、对社区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6、对社区配套组织负责人、社区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进行监督审查;7、对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8、积极听取、收集居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转达,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9、完成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事项
居民监督委员会权利1、列席居委会会议,了解掌握居务决策、执行过程;2、根据工作需要,可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居委会对监督事项做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3、收集、整理居民对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回复居民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所采取的措施,督促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改进工作;4、对居委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的事项,有权提请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5、发现居委会及其成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损害居民利益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6、提请审计,经居民会议或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