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口语与普通话》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教师口语与普通话 课程代码: 1114 适用专业:学前教育 总学时:64(其中实践教学22 课时) 学分:4 第一部分 课程描述 一、课程概述 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参照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和技能的要求,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可分为四个模块:基础素养模块、教育素养模块、艺术素养模块和素质拓展模块
教师口语与普通话课程属于艺术素养模块
基础理论课程为学生奠定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也是“教师普通话”的先修课程
教师口语与普通话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普通话语音训练;朗读训练;听话训练;态势语训练;口语表达训练;幼儿教师职业口语训练
二、课程定位 《教师口语与普通话》是一门针对大专层次幼师的教学特点,让学生在掌握口语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口语能力训练的学前教育专业必修课程
本课程通过对语音知识的理解和口语材料的训练,培养学生的普通话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和从事学前教育职业的口语能力,进而养成学生热爱孩子、热爱生活、热爱幼教事业的精神和品质
三、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内容主要分为三大版块: 一是普通话训练
通过本门课的学习,能够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 ,正 确 熟练地 掌握字 词 的正 确 读音,能够说标准 或 比 较 标准 的普通话,不 低 于国 家 普通话水 平 二级 甲 等
能够熟 练地 掌握汉 语拼 音,流 畅 地 朗读各 种 常 用文 体
二 是 口 语 表 达 训 练
通 过 练 习 , 说 话 文 明 礼 貌 , 仪 态 大 方 , 有 中 心 , 有 条理 , 口 齿 清 楚 , 语 句 正 确 , 能 够 准 确 、 简 洁 、 得 体 地 表 达 自 己 的 意 思
能 够 在公 众 场 合 作 恰 当 的 即 席 发 言 , 能 够 进 行 一 般 的 演 讲 和 辩 论
在 不 同 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