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 12 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 12 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填写 试验委托单(附 表 1) 一式 两 份 ,材料厂、试验室 各一份 ,并逐 笔 、逐 项填写 物资送 检台 帐 (附表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 应材料的合格证、质 量检验报 告的复 印 件两份 或 三 份 并加盖 材料厂的材质 证明 专用章 ,写 明 本次 代 表 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 试验室 各一份 ,注 明 该 材料技证编 号 、做好技证签 收 登 记 薄 。具体作 业 流 程如下: 材料厂 确 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 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 1 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