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苏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申报日期:填写说明1.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修订苏州市地方标准应当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并提交立项申请书。2.如实填写,言简意赅,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后。3.本表用 A4 纸填报,可按内容自行调整表格大小。如需另附材料的,可单附在申请书后。4.推荐单位为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单位为市级单位的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3——、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制定或修订□制定□修订被修订标准号(修订标准项目填写)拟完成时间主要申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所属行业、专业领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市县(市、区)联系人职务/职称联系电话传真E-mail参与申报单位联系人职务/职称联系电话传真查新情况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有□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有□无(若有,则需详细填入第六项相关内容)—4——5—六、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相关标准的内容异同,参考和引用标准的标准号和标准名称,法律法规依据及与之关系等)七、申报单位标准化工作基础(参与标准化活动情况)项目经费、人才保障A.使用对象和标准宣贯实施方案九、标准是否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涉及的应详细填写并专门填报拟放弃的承诺)十、主要起草人员姓名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项目分工标准化工作经历—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