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报告XX年,我局在嵊州市委、市政府、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系统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同时,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局纪委的监督作用,坚持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抓手,结合质监工作实际,着力从源头上、机制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现将质监局党委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
成立组织机构
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年初,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根据党政班子人员调整,我们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嵊质党〔2014〕9号),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分工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明确责任分工
进一步明确党委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党政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支持局纪委履行职责
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党委会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