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 州 市 “新 锐 教 师 培 养工程”实施方案 (2 0 1 7 年—2 0 2 0 年)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打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满足教育现代化建设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更好更快地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助推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杭州市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杭教办人〔2 0 1 6 〕2 5 8 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以德为先、提升能力、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基本原则,遵循人才培养和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创新培养模式,统筹培训资源,根据《杭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新锐教师培养工程”的计划,在全市选拔一批各学科优秀青年教师予以重点培养,形成完整的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梯队,并以此带动全市教师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
二、培养目标 “十三五”期间,培养 1 0 0 0 名左右锐意进取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青年教师,为其进一步成为市级学科带头人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目标如下: (一)具有高尚师德 牢固树立以“立德树人”为教育根本任务的信念,注重学生可 持续的个性发展,具有符合时代精神的师德风貌,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二)拥有扎实学识 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有正确认识,专业发展愿景明确;了解国内外本学科教学研究前沿进展,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深入理解学科核心素养,积极更新学科专业知识,夯实理论基础
(三)锐意改革创新 积极投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系统学习课程开发经验,形成良好的课程开发能力;深刻理解信息技术革新对课堂教学的多维影响,掌握多种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努力为我市“十三五”期间教育改革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形成鲜明风格 注重课堂教学实践,勤于反思凝练,不断优化自身专业知识结构与执教能力,探索教学新路径,形成个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