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 1. 我选择C.E两个公司作为函证对象。 由题可知,C公司的销货虽只有80000元,但应收账款年末与年初没有变化,仍然220000元,有可能是有争议的货款,金额也较大。E公司的应收账款增加幅度大由年初的70000元增加到年末的350000元,增幅大且余额也最大。 2. 客户的回函结果,可能与被审计单位给予的信息有所差异,当函证结果发现差异时,注册会计师应查明原因,然后根据不同的原因,分别处理.以下针对三个有差异的回函进行处理。 ①可能是询证函发出时,债务人已经付款,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款项。对此,注册会计师应审查1月2日前后一段时间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对账单,以及应收账款明细账,如果被审计单位于1月2日以后有该30000元的收款记录,则可以确认12月31日该应收账款是真实存在的。 ②有可能是被审计单位提前确认的销售,注册会计师应审查销货发票及销货合同,查明是否确为目的地交货,若属实,应考虑提请管理当局调整有关账户。 ③可能是对退回的货物尚未做账务处理。注册会计师应审查12月15日所开的红字发票,销货退回及折扣折让通知单以及退回货物的入库单等,确认所被退回的货物是否已办理了退货手续,是否已收回入库。若属实,则应考虑提请管理当局冲销该应收账款。 【案例2】 1. 针对情况①:注册会计师应向委托代销方函证,证实是否确实属于代销商品。如属实可确认被审计单位的处理。 针对情况②:向仓库和生产部门询问,该材料是否为报废的材料;如果确实为已报废的材料,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剔除这部分存货。 针对情况③:向销售部门获取有关售给B公司乙商品的销售合同等原始文件,确认该商品的产权是否仍属于A公司,若属实,可确认A公司的处理;否则不应确认为A公司的存货。 2. 审查C公司这项长期借款,注册会计师应执行如下审计程序: 1) 向银行函证,以确定该笔长期借款的真实性; 2) 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及授权批准文件,查明借款是否经管理当局的核准; 3) 查阅长期借款合同,了解有关借款数额、条件、利率、期限等内容,并与相关会计记录核对; 4) 复核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和应计利息的计算,并检查相关的会计记录是否正确: 5) 检查抵押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其价值和实现状况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 6) 计算债务和所有者权益之比,查实是否低于2:1的比例: 7) 检查借款的使用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 8) 计算并重新分类长期借款1年内到期的部分,查实资产负债表分类和反映的恰当性及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