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幸 福 商 业 广 场 D 区 柴 油 发 电 机 购 销 合 同 出 卖 方 : 合 同 编 号 : 买 受 方 : 签 订 地 点 : 第 一 条 标 的 、 数 量 、 价 格 及 交 (提 )货 时 间 签 订 时 间 : 名 称 商 标 型 号 厂 家 单位 数量 单 价 ( 元 ) 金 额 ( 元 ) 交 (提 )货 时 间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450KW 台 1 合 同 签 定 后 20天 货 到 现 场 合 计 人 民 币 金 额 (大 写 ): 注 : 第 二 条 质 量 标 准 : 按 国 标 GB2820.5-97 标 准 执 行 。 第 三 条 出 卖 人 对 质 量 负 责 的 条 件 及 期 限 : 在 按 保 修 卡 、 说 明 书 操 作 使 用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质 量 问 题 保 修 壹 年 ( 自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算 起 )。 第 四 条 包 装 标 准 、 包 装 物 的 供 应 与 回 收 : 无 随 机 的 必 备 品 、 配 件 、 工 具数 量 及 供 应 办法: 按 出 厂 装 箱清单 供 应 按 “附件 一 ”配 置 。 第 五条 合 理损耗标 准 及 计 算 方 法: 无 第 六条 标 的 物 所 有权自 货 款付清时 转移,但买 方 人 未履行 支付价 款义务的 ,标 的 物 属于出 卖 人 所 有。 第 七条 交 (提 )货 方 式、 地 点 : 第 八条 运 输 方 式及 到 达 站 (港 )和 费 用 负 担 : 运 输 费 用 由 出 卖 方 承 担 。 检 验 标 准 、 方 法、 地 点 及 期 限 :货 到 现 场 ,当 面 提 出 异 议 第 九 条 成 套 设 备 的 安 装 及 调 试 : 出 卖 方 负 责 在 设 备 交 付后 免 费 调 试 及 安 装 。 第 十 条 结 算 方 式、 时 间 及 地 点 : 合 同 签 订 后 ,预 付合 同 款的30%,同 时 出 卖 方 出具同 等 数 额 的 保 函 或 者 承 兑 汇 票 ,货 到 现 场 同 时 交 还 出 卖 方 出 具的 保 函或 者 承 兑 汇 票 ,安 装 调 试 完 毕 付合 同 款的65%,,质 保 期 满 后 付清合 同款的 5%. 第 十 一 条 担 保 方 式(也 可 另 立 担 保 合 同 ): 无 。 本 合 同 解 除 的 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