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第一部分 概述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浙江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所有设备、阀门、管道、安全、构建筑物及环境信息类的各种标识及部分外辅小构件。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列要求及标准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投标人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当投标人所执行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1.4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应能适应安装地高湿度、高盐雾环境条件。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技术规范书不一致,应以更有利于运行、工程质量、美观实用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1.5 投标人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针对本工程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标识标牌现场安装策划及拟安装后的效果 图 片 和现场配 置 规范(包 括 式 样 、固 定方 式 、工艺 和材 质要求等),并在 投标时提供以下 样 品:阀门标牌(2 种规格 各一块 )、设备标牌(200×100mm、400×300mm 各一块 )、热 控 标牌(7 种规格 各一块 )、安全标示 警 告 牌(2 种规格 各一块 )、安全标识(禁 止 标志(如 禁 止 烟 火 )3 种规格 一块 )、电气 标牌(200×120mm、100×60mm 各一块 )等。 1.6 合同 签 订 后10 天 内 ,投标人按照合同 要求,提供标识系 统 完 整 的方案 、样 式 、固 定方 式 和工艺 要求,由招标人进 行确认 。 浙江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标识标牌招标文件 第四卷 技术规范 第 2 页 1.7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招标人标书提供的每种规格标牌注明单价。 1.8 在签订合同之后(投料生产前),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人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1.9 从投标阶段至合同执行完毕所有技术资料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1.10 只有招标人有权修改本技术规范书。本技术规范书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规范和标准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包括一切有效的补充或附录)均为最新版本,若发现本规范书与参照的文献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书面说明,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