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风建设指导方案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去年开展政风建设年活动基础上,20XX年,以学习贯彻《市行政问责规定》(以下简称《行政问责规定》)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政风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组织全市广大公务人员学习贯彻《行政问责规定》,有效预防和制止执行不力、行为失范、监管不力、决策违规等情形发生,强化行政问责,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全面振兴进程
二、活动范围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重点监督检查与经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具有审批、执法等服务职能的部门、窗口和关键部位的工作人员
三、方法步骤(一)学习阶段(3月1日至4月1日)
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市行政问责规定》(学习阶段方案已制定下发)
(二)实施阶段(4月2日至10月31日)
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和各单位政风活动开展情况,查摆和解决问题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明查暗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学习《行政问责规定》纳入公务员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宣传部门负责联系省、市新闻媒体对《行政问责规定》的学习和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报道;继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意见箱、在市长公开电话开设政风专线、在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设置政风问题投诉箱,接收转办社会和公众反映的政风问题,深入企业和大项目单位倒查存在的政风问题
适时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社会满意度评价专项活动
相关部门要对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企业反映第1页共3页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逐项启动问责机制,对调查核实后确定存在问题的当事人和单位实施问责
对学习、落实情况,以及正反面典型进行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