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模板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3 节共 109 个子目
(二)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室外设计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是按 3
6m 编制的,超过3
6m 部分,执行本章相应的模板支撑高度 3
6m 以上每增 1m 的定额子目,不足 1m 时按 1m 计算
(三)条形基础的肋高超过 1
5m 时,其肋执行直形墙定额子目,基础执行无梁式带形基础定额子目
(四)满堂基础不包括反梁,反梁高度在 1
5m 以内时,执行基础梁定额子目;反梁高度超过 1
5m 时,执行直形墙的定额子目
(五)墙及电梯井外侧模板执行直形墙相应子目,电梯井壁内侧模板执行电梯井壁相应子目
(六)阳台、平台、雨罩、挑檐的侧模板及阳台雨罩、挑檐的立板均执行栏板相应子目
(七)定额中未列出的项目,每件体积小于 0
1m3 时,执行小型构件定额子目;大于 0
1m3 时,执行其它构件定额子目
(八)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综合了地模
(九)本章定额另附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模板接触面积参考表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柱与梁、梁与梁连接重叠部分的面积
(二)基础 1
箱形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框架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计算
满堂基础中集水井模板面积并入基础工程量中
(三)柱 1
柱模板按柱周长乘 以柱高计算,牛 腿 的模板面积并入柱模板工程量中
柱高从 柱基或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 楼 板上表面,无梁板算至柱帽 底部标 高
柱帽 按展 开 面积计算,并入楼 板工程量中
构造 柱按图 示 外露 部分的最 大宽 度乘 以柱高计算模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