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路考考试规范 一、准备 1 上车前逆时针从副驾驶门绕过车头至驾驶室门口,喊“报告考官 学员 X X X 请求上车。” 2 上车后调整座椅,系好安全带。 3 空踩油门(以 2000 转速内为准),看仪表,看左后视镜,右后视镜(动作要大)。 4 再次报告考官“各仪表工作正常,后视镜视线良好,请求起步”。 二、起步 1 踩离合器 2 挂一档 3 打左转向灯 4 看后视镜 5 鸣喇叭 6 稳油 7 松离合(到触点 一翘头) 8 松手刹 9 起步走稳,松完离合且脚不能放在离合器上 10 关闭左转向灯 三、起步换挡 1 稳加油门 不能超过2000 转速,松油门 踩离合,换二档,松离合 踩油门; 2 车速起来后 松油门 踩离合,换三档,松离合 踩油门; 3 车速起来后 松油门 踩离合,换四档,松离合 踩油门(四档速度不能高于 40 码); 四、靠边停车 1 收到停车指示,松油门 同时打右转向灯,看后视镜(动作要大); 2 踩离合 减至三档,慢慢松离合直至把脚移开; 3 再次踩离合 减至二档,对边线踩刹车; 4 挂空挡,拉手刹,右转向灯复位; 5 解开安全带,报告考官,考试完毕,两次开车门确认安全下车(屁股不能正对考官); 6 下车后顺时针从驾驶座绕车头至副驾驶,并对考官说谢谢,考试结束。 注: 1 未打转向灯不及格; 2 打转向灯不看反光镜不及格; 3 速度超过4 0 码不及格; 4 转向灯后面动作未完成时转向灯自动回位,此时需立即再次开启转向灯至需转向的方向; 5 换挡时看档位位不及格。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 P 挡),扣 10 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 10 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 10 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 10 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 10 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 5 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 5 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