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办 学 校 设 置 的 基 本 标 准 (一)合肥市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 为 了 规 范 民 办 普 通 高 级 中 学 的 设 置 , 保 证 教 育 质 量 , 提 高 办学 效 益 , 根 据 《 教 育 法 》、《 民 办 教 育 促进法 》、《 民 办 教 育 促进法实施条例》、《 教 师资格条例》、《 中 小学 校设 计规 范 》(GB 50099-2011)、《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合肥市城市规 划管理技术规 定》(市政府令第 131 号)、《 合肥市促进民 办 教 育 发展若干规 定》(市政府令第 152 号)等规 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设 置 民 办 普 通 高 级 中 学 , 应当符合本市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和教 育 发展规 划。校园规 划应当符合《 中 小学 校设 计规 范 》。 2、学 校应当拥有独立的 校园, 并不得毗邻市场、殡仪馆、医院太平间和传染病房、高 压变电配电所、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仓库。校园与化学 、生物、物理等污染源 的 距 离 应当符合国 家 有关 防 护 距 离 的 规 定。 3、校园应当无 安 全 隐 患 。教 学 用 房的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达 到7度 乙 类 。消 防 设 施设 备 配备 应当符合要 求 。 4、校园应设 置 独立出 入 口 , 位 置 符合教 学 、安 全 、管理的需 要 , 有效 避 免 人 流 、车 流 交 叉 。 5、校园绿化用 地应当符合有关 要 求 , 绿地率 在35%以 上 。 6、校舍 应当具 有良 好 的 采 光 、通 风 条件 , 有效 避 免 噪 声 污染。 二、举办者 7、学 校举 办 者应当是 国 家 机 构 以 外 具 有法 人 资格的 社会组织 , 或者是 具 有政治 权 利 和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公 民 。学 校可 以由 社会组 织 或者公 民 单 独举 办 或者联 合举 办 ; 联 合举 办 的 , 应当签 订 联 合 办 学 协 议 , 明 确 办 学 宗 旨 、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8、举办 者应当具有为学 校办 学 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条件的经济能力。 三、办学规模 9、学 校办 学 规模为 12 个教学 班以上, 班额为 50 人。 四、校园校舍 10、举办 者持有校园内全部土地的使用权证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