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 . 项目管理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 年版)检查记录表 条款 检查内容 执行 情况 (√或×) 检查说明 监理机构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单位,应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设置执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和要求。认证认可等中介服务机构,应把执行强制性条文作为管理体系的重要认证内容。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理,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相关责任。(技术方案审批、监理控制方面对强制性条文的检查) 施工单位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单位,应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设置执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和要求。认证认可等中介服务机构,应把执行强制性条文作为管理体系的重要认证内容。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强制性条文、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应由拟采用单位提请,项目法人组织相关专家对其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进行专题技术论证,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一)土石方工程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 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1.0.8 严 禁 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 坡 附 近 采用洞 室 爆 破 法或药 壶 爆 破 法施工。 2.1.2 未 经 安全技术论证和主 管部门 批准,严 禁 采用自 下 而上 的开 挖 方式 。 水工建筑物地 下 开 挖 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 11.2.8 对存 在有 害 气 体,高 温 等作业 区 ,必须做 专项通 风设计,并设置监测装置。 精品文档 . 12.4.5 洞内电、气焊作业区,应设有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 13.2.6 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小于 30m 或 5 倍洞径距离爆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 15m 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13.2.7 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 5m 时,应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