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电子政务建设基本技术要求 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 I 前言 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日渐深入,电子政务治国理政和服务于民的架构已具雏形
水利部从“十五”开始,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通过以电子政务项目为重点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办公条件,提高了各单位的办公效率和行政管理能力,为水行政管理工作有效服务于公众、实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
同时,全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响应国家要求,大力推行电子政务,逐步形成了以电子政务系统为平台的新型水利行政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确保水利电子政务体系架构的相对一致,保障水利部、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目标的实现,保障全国水利电子政务健康有序发展,特提出《水利电子政务建设基本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的编制于2008年 9月正式启动,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于2009年 3月编制完成了初稿,并于2009年 3月 20日召开了专家咨询会;会后多次在不同的范围反复对咨询意见和相关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在 2009年 4月 18日召开的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印发了征求意见稿,2009年 10月发文(信息办[2009]18号)又再次征求意见;在对征询的意见进行反复研究、沟通协商与综合权衡的基础上,对本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形成了送审稿
2010年 3月 19日,水利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本技术要求评审会, II 水利部汪洪总工程师主持了会议
会议成立了由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审计署,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