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 组织机构 1 、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办公室 2 、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
主 任:地质测量科科长 成 员: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防科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办公室 1 、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 、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 、负责技术指导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地质测量科职责 1 、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 2 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 、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 、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 、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
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
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 、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 、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7 、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