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报告市民宗委: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含未经登记开放寺观、教堂、小庙)数量多、分布广,绝大多数为土木结构,因年久失修,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为了保护好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寺观教堂安全,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确保寺观教堂安全的通知》(渝办发〔**〕206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全县范围内寺观、教堂(包括未经登记,但仍有信教群众活动的寺观小庙)等宗教活动场所房屋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关系到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及游客的安全,关系到对外开放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我县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了对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宗教、安监、财政、建设、国土房管、规划、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和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整治工作;制发了《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确保寺观教堂安全的通知》(足府办发〔**〕136号)文件,要求各街、镇、乡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三个工作组,分赴各街镇乡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对开放宗教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保障了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摸清家底,明确任务为更好地实施整治工作,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登记,对宗教活动第1页共3页场所危房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和清理,准确掌握危房状况
目前,全县有宗教